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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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我院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实验室工作的规范管理,在执行学校实验室及物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之上,参照实验室评估标准和以往的规章制度,根据我院新老校区的实际情况,制订、修订了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现汇编成册。
    化学实验教学是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章办事、照章管理,目的在于促进我院实验教学、实验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望全院教职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化学馆入馆须知
 
一、     化学馆是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科研重地,非本馆人员未经许可请勿入内。若因工作教学、开展活动等原因须进入本馆,请主动与院办公室联系。
二、     凡进入化学馆的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均应自觉遵守学校及本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若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及至经济处罚。
三、     进入化学馆,均应做到衣着整洁,言行文明,不喧哗打闹,不乱扔乱吐,自觉维护化学馆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保持化学馆的整洁。
四、     请自觉爱护馆的各种设施、设备。进入科研室和大型仪器室,需有专人陪同,凡损坏公共设备者都将受到追究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     本馆为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公共场所摆放自行车及其它物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在实验室及教室内吸烟。
 
 
                                               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实验前,应做好预习,填写预习报告,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熟悉内容和方法,检查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实验装置是否正确、稳妥,还要充分考虑防止事故发生和发生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实验时要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如实详细地做好实验记录,原始记录须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实验完毕,须及时写出实验报告。
    三、实验中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饮食,不得离开实验岗位。
    四、不得无故缺实验课,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须经班主任、实验教师同意),凡无故不做实验,以旷课论处。
    五、每人使用自己的仪器,公用仪器、药品应在指定地点使用;临时借用的仪器用毕应洗净,及时送回原处。
    六、实验操作要科学、规范、正确,仪器、药品摆放整齐、方便取用。
    七、保持实验室内整洁,任何化学药品不得投入水槽内,废纸和碎玻璃应投入垃圾箱内,废化学药品应小心倒入废物桶内,对有害废化学药品应妥善处理。
    八、遵守安全守则,注意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熟悉灭火器材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发现危险迹象,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正确处理。
    九、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实验物品不得带出室外,对违章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私自拿走仪器、药品者,除追回原物外,还要给予严重处分。
十、每次实验完毕,值日生应打扫实验室,清除废物,关好门、窗、水、电,经教师检查后,值日生才能离开实验室。
   

                                           本科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实验开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才可进行实验。
    二、实验进行时,不准随便离开岗位,要经常注意反应进行的情况和装置有无漏气、破裂等现象。
    三、当进行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根据实验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实验结束后要洗净双手,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食物。
    五、熟悉安全用具(灭火器、砂箱)以及急救药箱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和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六、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水、电一经使用完毕,就立即关闭水龙头,切断电源。点燃的火柴用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七、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无标签的化学试剂,在未弄清药品之前严禁使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八、熟悉实验中危险品的操作、使用方法,实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不允许将药品带出实验室,严禁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化学馆安全制度
 
    一、本馆仪器、药品等一切财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借和私自拿出馆外。
    二、仪器、药品专库专人保管,加强危险品、贵重仪器和物品的安全保管,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每个师生员工应熟悉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三、本馆各室实行安全员制,安全员与院签订安全保卫工作承包责任状,完全负责本室的各项安全工作。
    四、成立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落实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配合有关保卫、消防部门的检查,年终作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交有关部门。
    五、教学、科研实验中,必须加强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讲文明、讲道德、守纪律,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不得在馆内追逐、喧哗和进行有碍工作、学习的活动,不准穿拖鞋、赤脚进入化学馆。
    七、非本院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实验室、库房、资料室,因工作需要来的外单位人员需到院办公室办理必要手续。
    八、不得在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室、库房等地会客,上课时不得会客,不准在库房等危险地方吸烟。
    九、不准在化学馆留宿、生活用火。特别加强水、电的安全意识。
    十、在实验室建设中,要注意防火与防盗的合理结合。

                                                   

     为了保证化学馆的安全,做到以防为主,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全院的防火工作由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检查。
    2、定期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进行防火教育。
    3、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检查四次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对易燃,易爆等药品,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加强其科学管理和安全存放,严格控制存放量。
    5、药品库房、仪器库房等地严禁烟火。
    6、禁止在化学馆内生活用火,禁止在化学馆内燃放烟花炮竹,禁止在化学馆内违章用电、用气。
    7、禁止在安全通道上摆放物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做好寒、暑假的药品管理工作,在寒、暑假期间各实验室及各课题组应将量多的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到药品库房统一存放。
    9、做好节假日化学馆的值班工作,确保化学馆的安全。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预案
 
1、全体教职员工在进行实验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事故发生,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应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尽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慌张,立即采取科学、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特别要搞清能否用水灭火。
3、发生小火灾时,应立即用砂、石棉毯或灭火器扑灭;发生大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告院领导、保卫处。
4、当发生爆炸时,应及时叫喊其他人走开。
5、发生事故时,首先要消除事故源,立即关电源(照明电能保持就尽量保持);移走易燃、易爆物品。
6、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叫人帮助处理,不能怕影响因小失大。
 
                                        卫生工作制度
 
    一、全院的卫生工作由院爱卫会小组负责领导检查、督促,爱卫会小组的组成人员:学生组: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院学会生会干部及各班劳动委员,教工组;由院安全保卫小组成员兼任。
    二、全院范围内的卫生、绿化、美化任务实行承包制:
     1.学生实验室、教室由学生承包。
     2.教职员工的科研室、办公室等各负其责。
     3.化学馆内公共区域由院爱卫会小组指定单位承包。
     4.化学馆周围环境及学校分派的卫生保管区由学生承包。
     5.化学馆内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由院值班人员负责。
    三、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干净、整洁、东西摆放整齐,化学馆公共区域每2周一大扫。
     2.室外,每周一大扫(包括清除垃圾、杂物、剪草、平整、清沟等)或由物业公司管理。
     3.遇特殊情况和任务,临时进行大扫除。
    四、检查办法:
     1.化学馆内每学期检查1-2次,并做记录。
     2.学生教室及包干区由学生会组织定期检查。
    五、奖惩办法:
     1.根据检查结果,对教职员工用房,评比出最好者三名,最差者三名,在全院大会上通报。
     2.学生卫生工作的奖惩按学生管理有关条例执行。

                                     实验室物资管理办法

   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我院物质管理达到既搞好教学、科研工作,又节约开支的目的,针对我院情况,制订如下办法:
    一、我院教学、科研物资实行全院统一管理、分组分项使用,各项经费均需精打细算,计划使用,各教研室和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好关,可买可不买的物品不买,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节约开支。
    二、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各教研室和实验室应将下学期教学、科研所需添置的仪器、药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报实验管理办公室,统一采购。
    三、学生实验用仪器、药品均由实验员从保管室领取。
    四、教学、科研现有的仪器设备都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所用消耗品,各教研室、实验室要防止浪费,节约使用。
    1)在保证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使用低档药品、仪器。
    2)溶液配制按需定量,易变质溶随配随用,切勿浪费。
    3)价格高的药品,当用量少时,各领用人自带空瓶到保管室分装领用。
    4)药品、仪器未经办理转让或审批手续,不得擅自送人和私用。
    5)学生实验完后,将可用之药品回收,对大量易处理的药品要进行纯化处理、回收。
    五、为提高仪器利用率,节约开支,对共用性强、使用次数少的仪器实行统一保管,临时借用办法,借时需确定借期,用完及时擦净,检查仪器正常后交还原处。
    六、已坏仪器,要及时修理,确实不能修理时,应说明原因,办理报损手续,不能私自拆卸。
    七、单价万元以上的精密仪器,实行专人管,全院协调使用的办法。每次使用时应带上机证,征得该仪器管理人同意后,方能使用。贵重的仪器都要定时检查,经常通电,防止吸潮和霉变。
    八、未经批准,本院物品不得外借和转让,不得利用公物私自对外服务。
    九、禁止用公物冷藏,烘烤私人食物和制作冷饮。
    十、实验员要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搞好实验教学,认真管理好本室仪器和药品,建立物品登记帐,杜绝浪费和丢失。
                                            实验仪器、药品管理办法 
    一、学生个人专用仪器,在实验开始时按仪器清单发放给学生,由学生自己保管;实验结束时,按仪器清单收回,供下批学生使用。
    二、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药品,按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三、仪器发放办法:为了照顾专业特点,提高仪器使用率,采取下列办法:
    1)学生实验常用的仪器、设备,固定放置在学生实验室(如烘箱、马福炉、循环水泵等)。
    2)专业使用性强的仪器,则固定放置在该专业实验室。
    3)共用性强、使用次数少的仪器,采取统一保管、临时借用的办法,用后擦净,归还保管室,并特别注意配件的完整性,不能丢失。
    四、学生实验前,应了解仪器的作用、操作方法,实验中应听从老师的指导,正确使用仪器,不能盲目操作。
    五、实验用药品要摆放整齐、方便取用,要节约用药,特别要注意不能混淆,造成危害及不必要的浪费。
    六、实验仪器、药品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

                                         实验仪器、药品损坏赔偿制度

    为培养学生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美德,对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所造成仪器损坏和药品损坏的学生,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实行经济赔偿。
    一、损坏一般玻璃仪器
在实验当中损坏一般玻璃仪器者,应及时填写仪器报损单,由指导教师视损坏原因和仪器价值在报损单签署赔偿意见,写明赔偿比例,损坏者应及时交款,然后补领仪器。
   (1)由于操作不慎而造成损坏,赔偿金额为原价20-40%。
   (2)无故而造成损坏,赔偿金额为原价100%。
   (3)不顾指导教师劝阻,野蛮操作而造成损失,赔偿金额为原价100-200%,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损坏仪器和成套、贵重玻璃仪器
损坏仪器者,应及时填写报损单,按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仪器单价小于50元,由指导教师签署赔偿金额。
   (2)仪器单价在50-100元,由指导教师提出赔偿金额,教研室主任审定。
   (3)仪器单价在100元以上,学生本人应及时写出损坏原因和自己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由指导教师提出赔偿金额,院领导审定。
   (4)指导教师提出赔偿金额和处理方法,参照上述第一条(1)、(2)、(3)点执行,考虑到学生的经济承受力,一次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100元。
    三、损坏药品
学生在实验中,由于自身的原因损坏一定数量的药品,也应视情况酌情赔偿。

                                                   物品借领办法 

一、借领物品必须填写借领单(学生和研究生借领要有指导教师签字),若借领数量较多,必须在使用前五天把所需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写清楚,交物品管理人员备好,以便按时取用。
二、学生实验所用的仪器、药品,原则上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借领,并负责本室的分发和管理工作;
科研课题所需的仪器、药品,由课题经费购买。并由课题人员领用和管理。
三、借用数码相机、摄影机、多媒体等物品要经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借用,用后及时归还。
四、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要有单位介绍信,写好借条(注明借期,损坏后的赔偿办法),并经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借出,严禁仅凭个人关院借出或拿用。
五、任何人不准把公物带回家私用,不得长期借用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物品。
六、凡丢失仪器和违章操作或粗枝大叶而造成仪器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七、借领贵重物品、剧毒品按《贵重物品、危险品、剧毒品管理办法》执行。
    
贵重物品、危险品、剧毒品管理办法
 
    一、贵重物品(金、铂等贵重金属)管理:
   (1)保管:贵重物品锁入保险柜中保存并记录准确的重量,所在房间配有防盗装置。
   (2)使用:一般只能借用,借用时,使用人填单,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前后需准确称重;当确因实验需要领用时(即反应消耗情况下),须经主管院长同意方可。
   二、剧毒品(氰化物、砷化物等)管理:
    (1)保管:剧毒品采用双人双锁专柜保管;除保管员外,任何人不得打开专柜门。
    (2)使用:确因实验需要领用剧毒品时,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三人在场(二个保管人,一个使用人)发货,使用人必须严格按使用量领取,并登记备案,用后废液应妥善处理,确保无毒,做到绝对安全。
     三、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管理:
    (1)保管:危险品实行专库、专人保管,并严格控制库存量,库房配有空调。对于气体钢瓶,易燃与助燃气体隔离并远离火源。
    (2)使用:由于危险品领用后数量明显减少,且短时间内可用完,危害性减少,因此,仅按一般化学药品的领用办法执行。

 四、对贵重物品、危险品、剧毒品的安全管理实行院领导负责制、管员和领用人安全责任制。

                                            经费管理办法 

 

    为做到计划用款,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院教学经费的使用,由院实验管理人员根据每年校分配的指标数和各实验室实际需要拟出当年使用计划,报院长审定并通报各实验室。
    二、教学经费由院统一管理,分别由主管院长批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添置大型仪器设备要经论证和院行政会议(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决定,经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科研所需物品在院实验管理办公室领用时,实行内部流通券,按价收款。
    五、研究生毕业论文所需经费,院按规定承担一部分外,其余均由所在的课题组承担;本科生毕业论文所用经费,均由所在课题开支。
六、每年年终由实验室主任向院行政会议汇报当年经费使用和计划执行情况,并将各实验室所用经费予以公布。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特指上级下拨或横向提供时指定专门用途的经费。为了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充分发挥专项经费的作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促进我院学科建设上水平。
二、   专项经费应在指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
三、   专项经费首先应履行提供单位的使用办法,若提供单位未提出具体办法时,按本办法执行。
四、    专项经费使用具体办法
1、使用者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审定,院长批准。
2、 若购买仪器设备,由学校设备处统一采购,若买进口仪器,尽量购买进口免税仪器。

3、专项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在入库单中经费来源栏和仪器设备数据库中经费科目中注明专项经费的名称,以备今后总结检查。 

 

                                              经费管理办法
 
       设备费是属于专项经费,为了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做到计划用款,保证教学,专款专用,同时为了便于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设备费的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     充分发挥设备专项经费的作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促进我院基础教学,使学科建设上水平。
二、     设备经费目前是由学校设备处统一管理,实行分管院长与设备处共同责任制。
三、     设备费按下列程序申报,严格按计划执行使用
1、          每年学校下达设备经费后,分管副院长向学院党政班子汇报经费下达情况,由党政班子研究作出当年的设备经费大体使用计划,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
2、          各教研室根据计划、教学需要和当年经费指标情况,做出具体购买计划,填表申报所需购买的设备。
3、          分管副院长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申购计划进行协调,作出当年的统一计划,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实验办公室交设备处统一购买。
每年在经费用完后,由分管院长向院行政会议或全院大会公布当年经费使用和计划执行情况。
物品采购制度 
    一、仪器、药品等物品的采购,预先由教研室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交院有关物品管理人员,物品管理人员根据库存量的多少,拟出实际采购清单,最后由采购人员汇总,报送院及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分别由学校和院采购。
    二、仪器、药品采购申报计划每学期作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每月作一次,各教研室的申报计划须经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三、计划申报人要了解使用实情,做到计划采购,计划使用,努力做到不缺货,不积压,把钱用在刀口上。
    四、采购人员应熟悉物资供应渠道,了解物价情况,学会选择比较,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
    五、采购帐目、手续要清楚,物品进库要验收登记、做帐,报帐单据要有经手、验收、领导三人签字。
                                              实验室档案制度
 
    为了完整、院统、规范的保存实验室的有关文献资料,便于实验室科学、规范的管理,特建立实验室档案。
    一、存档范围:
1.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方面重大、重要及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2.大型精密仪器的技术资料、合同、论证书。
3.实验室重大事件的记载,实验室工作的记录。
4.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5.人员培训、考核、奖惩记录和工作记录。
6.资产管理帐册。
7.经费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和总结。
8.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
9.实验成果及获奖情况。
10.上级有关实验室方面的文件。
    二、档案管理办法
    1.设立专门的档案柜。
    2.对有存档价值的文献资料及时归类存档。
    3.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每年剔除一次。
    4.专人保管,防止档案资料的丢失。
    5.档案资料只能借阅,不能拿走,要保护其完整性。
 

                                          实验人员培训制度 

一、实验技术人员
    1、对刚毕业分配或新调来的(原先未从事过实验技术工作)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加强其基础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培训,使之尽快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①在本院跟班随堂听课,至少要从头到尾听一遍本专业的理论课程。
     ②和实验指导教师一起做预备实验。
      ③所在专业教研室安排一名有经验的教师负责具体指导、培养。
    2、对已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加强扩大知识面和提高业务能力的培训,使之成为多面手,能完全独立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实验技术工人
    1、对新来的实验技术工人主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使之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2、对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实验技术工人,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本人的业务能力。
三、 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工人参加科研工作,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四、 院应为实验人员的晋升、晋级所要进行的培训尽量提供必要的各种条件和方便。
五、 鼓励业余培训,提倡院内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也将送出去脱产培训。

                                                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实验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四、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六、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论比活动等。

                                          实验中心副主任职责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实验中心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本院的资产账目管理;   
三、负责本院小型仪器设备、药品的采购计划;

    四、负责全院实验旧仪器的报损.

                                            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一、每学期开学时,应将实验课教材发给学生,并在实验室张贴一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以便学生做好预习和准备工作。
    二、实验要添置的仪器、试剂等物品,应在每学期结束前造出下学期的清单(写清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交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以便全院统一计划,统一采购。
    三、指导教师在实验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备课、预备实验),实验时向学生讲清实验的原理、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指导学生做好每一次实验,认真、仔细观察学生操作是否科学、规范、正确,当学生出现错误操作时应及时纠正,正确解答学生疑问,认真审核学生实验原始数据记录并签字。指导实验过程中不允许坐凳子。
    五、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者要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
    六、管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仪器使用运行状况记录。
    七、对首次开设的实验,要求必须做好试讲、试作并做好记录;对首次带实验的指导教师要求必须做好每个实验的试讲、试作并做好记录。
    八、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仔细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如期返回学生。
    九、每次实验结束后,督促值日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实验室技术人员职责
 
    一、完成所承担的学生实验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实验的及时开出:
    1.每学期(或每学年)向所在教研室或实验室提出学生实验添置仪器、药品的采购计划,准备好学生专用实验仪器的发放。
    2.每次实验前,做好本次实验所需的仪器发放、药品配制等各项准备工作。
    3.每次实验后,做好仪器收回和保管、药品的回收工作。
    4.积极、主动配合实验指导教师的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掌握较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熟悉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技能。
     三、熟悉实验仪器的操作和使用,对一般小故障能自己排除;掌握所用药品的安全使用方法。
     四、保管好学生实验所用的仪器、药品,做好仪器使用、运行记录,发现已坏仪器及时送修。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次实验后,负责关好水、电、门、窗。
     六、完成其它各项临时工作。
 
仪器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保持机房整洁,认真做好仪器的安装防尘、防潮、校验、维护等工作。
    二、负责安排本机工作任务,申报所需消耗品。
    三、指导和监督用户正确使用仪器,讲清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解答疑问,热情主动服务。
    四、认真做好使用、测试记录和帐目,及时填写有关报表,收集、保管好仪器的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所管仪器的结构、性能,精通操作技术,并承担教学和科研的测试、对外服务及技术培训和仪器开发应用等任务。
六、如无特殊情况,应及时完成测试任务,否则,应说明原因。
七、必须做好所管仪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熟悉小故障的排除,若遇大事故应及时仪器维修人员反映,以便及时维修。
八、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对外测试,及时完成院安排的工作任务。
九、下班前,清理好机房,关好水、电、门、窗,做好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一、物品进库要及时验收清点,发现有损坏、质差、数量短缺、盈余或凭证不符等情况,要立即和经办人联系处理。随物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质量证书等要妥善保管。
    二、购入的物品要及时、准确填写“固定资产帐册”和“低值耐用品帐册”,库存物品借出时,要及时在上述两“帐册”中更换领用人。
    三、做好物品的发放和帐务工作,借领物品要有凭证,帐目要月清年结。
    四、保持库内整洁,物品要分类存放,科学摆设,取用方便。
    五、常用物品要主动备货,多余积压物品和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处理;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控制库存量,以免事故发生。
    六、做好库内安全防护工作,危品和贵重仪器要经常检查,防止挥发、变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院领导报告。
    七,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所管物品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提高服务质量。
    八、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团结协作,热情、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

                                                                                         

                                            仪器、水电维修人员职责 

 一、         负责全院教学、科研仪器的维修,做好新进大型仪器安装的准备工作,参与仪器设备的安装工作;负责全院水电和实验室电器的安装和维修工作。

二、         若遇自己确实无法解决的仪器、水电维修问题,应与外单位联系维修(请校内人员维修,则自行联系;请校外人员维修,应通报实验室主任和院领导,负责与设备处和生产厂家联系),自己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若维修仪器,自己应全程陪同;若其它维修,自己应向维修人员交待维修内容并负责质量检查。
三、         仪器送修规定:各实验室的仪器损坏后,要及时送修。首先,到仪器维修员处填写《仪器修理登记表》,说明故障所在、需用时间等,仪器维修人员检查仪器后,在《仪器修理登记表》上注明须更换的零配件,再自行采购。仪器修好之后,送修人需在仪器修理单上签字。
四、         水电报修规定:各实验室的水电报修,首先,到维修员处填写《仪器修理登记表》,说明故障所在、需用时间等,经维修人员检查后,在《仪器修理登记表》上注明须更换的部件,再由报修人员到保管室领取。修好之后,报修人需在仪器修理单上签字。
五、         做到服务热情、周到、维修及时,保证科研教学的及时使用,填好《仪器修理登记表》。
六、         协助各实验室制订精密仪器的操作规程和保养制度,搞好仪器维护保养工作。
七、         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八小时坐班制,按时上、下班。
八、         按时完成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采购人员职责
 
    一、负责全院教学、科研所需物品的采购任务,汇编采购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财务制度,做到计划采购。
    二、做好仪器样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熟悉经营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备(附)件和价格变化,了解供应渠道,学会选择比较,把好价格质量关。
    三、及时提运货物,按规定装卸,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发现少数、错货、破损和不合格产品时,要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索赔、退换工作。
     四、加强与物品管理人员的联系,了解库存情况,及时采购物品,努力做到不缺货,不积压,把钱用在刀口上。
     五、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实验用房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合理的使用本院的实验用房(指除教室、行政办公室之外的教学、科研用实验室,以及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下同),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 院所有实验用房,按照由院统一规划,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分散使用的原则。
二、 实验教学用房优先于科研用房,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分配。
三、 尽量满足科研人员有实验室进行课题研究,对于有课题而无实验室的人员,由课题负责人向院里提出用房申请,当实验室不够时,按课题的级别“国家级优先于省级,重点优先于一般”的原则分配实验室。
四、  对长期无课题的各类人员所占用的实验室,院在必要的时候有权收回,重新调整和分配。
五、 离职人员的实验室应交回院统一分配。
  
 
 
 离职人员实验物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物品(实验仪器、设备、实验药品和试剂,下同)的管理,充分发挥原有实验物品的作用,节约经费开支,对本院离职人员(退休、调离及其它离职人员,下同)在离职之前须办理实验物品的归还手续。
一、       所有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须到院实验管理办公室(保管室)办理所借、所领、所用实验物品的归还手续。
二、       教学经费、重点经费等所购买的实验物品均归还到院。
三、       对于用科研经费所购买的实验物品,原则上都应归还到院,不能私自转借他人(本院其它人员),但若他人确因科研需要某件实验物品,须经得院领导同意并到院实验管理办公室办理转借手续(填写借、领单)之后,方可转借。
四、       对离职人员所管理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离职前应将该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有关资料、配件和备件等告之继用者。

五、       离职人员在离职时,应将自已用房的钥匙交院实验管理办公室(保管室)。

                                       科研人员领用实验物品管理办法

一、       研人员领用实验物品(仪器、玻璃仪器、药品、试剂、实验用小物品,下同),原则上应当时领用,当面交券;但对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经常领用的科研人员,也可采取记帐方式。
二、       对记帐领用的实验物品,物品发放人应当面向领用者讲请价格并及时填写领用单,课题组在结帐时应予认可。
三、       实验物品价格的确定原则:有现行价格的均按最新价格(不论原价的高低),对于原库存实验物品的价格则参照类似实验物品的现行价格或厂家提供的价格。
四、       科研人员若对实验物品的价格、质量有异议,请及时向有关人员或院领导反映,以便采购人员尽可能的买到低价优质品。
五、       对采取记帐领用的课题组,请课题负责人事先告之物品发放人哪些人可在该课题领用,否则物品发放人有权对课题组以外人员拒绝发放。
六、       非本院教职工原则上不能领用实验物品,但若遇特殊原因,必须由课题组成员填好领用单之后方能领用。
七、       每年12月份,各课题组须及时向院里归还所用经费。
八、       物品发放人员休息日不发物品,若遇课题确实急用,在发放人员自愿的前提之下,才可请物品发放人员帮忙发放。
 
                                             分析天平使用规则
 
    一、称量前先将天平护罩取下叠好,用软毛刷清扫天平,然后观察天平是否正常,检查天平是否处于水平状态,并检查和调整天平的零点。
    二、使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玛瑙刀口,旋转升降枢钮应缓慢;绝对不允许在称量状态时加取砝码和物体。
    三、天平的前门不能随意打开,取放物体或加取砝码,只能分别打开天平的左、右边门;被称物与砝码要放在天平盘的中央,防止天平盘在称量时摆动。
   四、化学试剂和试样不得直接放在盘上,而应盛放在洁净的耐腐蚀容器中称量;气体或吸湿性物质,必须盛放在适当的密闭容器中进行称量。
    五、取放砝码必须用镊子夹取,加减砝码的原则一般是“由大到小,折半加取”;天平加取环码时,一档一档的旋转读数盘,防止环码跳落或互撞。
    六、绝不能使天平载重超过最大负载,为减少称量误差,同一个实应使用同一台天平,并注意两个面值相同砝码的区别,确定其中一个优先使用。
    七、称量数据应及时写在记录本上,不能记在纸片或其他地方。
    八、称量完毕,关闭升降枢钮。电光天平还应切断电源。及时取出被称物和砝码,检查天平内外清洁,最后罩上保护罩。
    九、称量的物体必须与天平箱内的温度一致,不得把热的或冷的物体放进天平称量。天平应置于室温防潮环境中,天平箱内的干燥剂(如变色粘胶)应定期烘干,保持良好的吸湿性能。
 

                                           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条例 

 

为加强我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一、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共用制,我院教学、科研需用仪器者,必须在使用前二周内与该机管理人员联系,确定使用日期和机时,做好用机准备工作。
二、在保证我院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收费标准和经费分配按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上机操作者,必须有上机证,无证者不准操作,上机者应做好使用记录。
四、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发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告院领导。
五、机房内不准吸烟、饮食、会客,仪器工作时间,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六、仪器拆除、改装、损废须经院领导同意,并报校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后,才能执行。
 
 
                                             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了做好我院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实验技能,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实验的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为了有效发挥教学实验室的作用,提高效率,鼓励广大师生主动进行教学实验实践。为规范、有序地保证我院教学开放实验室的运行,现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江西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和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教学实验室开放若干意见,特制订本院教学实验室开放制度,如下:
一、开放实验室的建立是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培养新世纪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因此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进行拓展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活动。
 二、在开放实验室进行的实验教学活动须为经申请批准的开放实验项目,包括学校、学院和教师结合科研项目选定的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工作与每年制订实验设备计划和实验教学计划同步进行。面向基地学生开设的专业大实验课如受基础实验室条件的限制也可在开放实验室内进行,但需做好实验计划,以便提前安排。
 三、开放实验项目要根据因材施教、讲究实效、高度自主的原则,考虑学生的层次和要求,以选做和自拟的综合性、拓展性实验为主,在项目设计和实施上教师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避免放任自流和重复验证等问题。
 四、进行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师和学生需根据立项计划和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在规定的期限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实验内容和开放周期。
 五、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须根据实验人数、实验项目、实验计划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维护和检查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从事开放实验的同学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设计实验方案,熟悉仪器性能,并与指导老师深入讨论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研究。
七、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备器材,认真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和实验废弃物处理工作,在进行开放实验的学期内根据学生类别建立责任制,出现问题及时申报、接受处理。对违反实验室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将停止其继续在开放实验室的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需在实验室开放时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开放实验记录。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以身作则,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实验素养和操作技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九、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开放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签署意见,成绩计入学生的实践课程中。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解释权在院务会。